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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大学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(数学物理研究所)应用统计专业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
2025-03-30 20:01  

新疆大学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(数学物理研究所)应用统计专业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,见附件。


(一)复试成绩、录取总成绩

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,满分100分。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,不予录取;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,不予录取;其他不符合报考学院复试规则规定录取条件的考生,不予录取。

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乘以相应权重后计算所得。录取总成绩=(初试总成绩+X)折合成百分制后的值×初试成绩权重(60%)+复试成绩×复试成绩权重(40%)。其中,X为加分政策考生加分分值,折合成百分制的算法为初试成绩/5(总分满500分)。

(二)拟录取名单确定

学院按照招生计划、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、思想政治表现、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。

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;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;需加试者,加试考生加试成绩(任何一门)不合格者不予录取;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国家招生录取规定的不予录取;不符合学院录取规则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。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(学籍)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。

符合拟录取条件的普通计划考生,按专业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,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录取;若总成绩相同,则依次按复试成绩、初试业务课成绩、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,直至区分出名次。如仍无法区分名次,招生单位可再次对考生重新复试。

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,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。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,一经查实,即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,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》等规定严肃处理,取消拟录取资格。

学院监督举报电话:0991-858256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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